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实施卓越绩效模式 先进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08
苏质协[2020] 13 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实施卓越绩效模式
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引导各类组织运用先进质量方法、工具改进经营质量,提升管理水平。江苏省质量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质协)将以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品牌建设、创新驱动、业务生态、社会贡献、风险管理等为关注重点,按照《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单位评审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开展2020年度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6月20日至9月30日。
二、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GB/T19580-2012)和GB/T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三、申报条件
申报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江苏省质量管理协会会员单位,在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二)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形成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总结出具有特色的质量管理模式,深入开展质量攻关和质量改进活动并取得实效,积极宣传和普及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方法。
(三)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已获认证注册;对有强制性要求的产品已获认证注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重视质量经营,认真践行卓越绩效模式,对照评审标准开展自我评价与改进,并取得显著成效。
(五)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和环境事故,无重大用户投诉。
(六)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如实、完整填写《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
2.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T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
3.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4.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5.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所获证书复印件等证实性材料。
五、申报方式
(一)提交申报意向表(附件1)。有意申报的组织请于8月15日前提交申报意向表,发至指定邮箱,便于组织后续工作。
(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组织需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电子版材料到指定邮箱;提交1份纸质版材料邮寄到省质协。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资格审查,并于2020年10月至12月进行资料评审及现场评审,2020年底进行表彰。
六、其它事项
申报遵循自愿申请、科学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省质协综合部 刘霞 电话:(025)83302167
邮箱:2316862805@qq.com
地址:南京市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1102(邮编:210008)
附件:1.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单位申报意向表
2. 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单位申报表
3. 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单位评审管理办法
江苏省质量管理协会
2020年6月20日
附件1
2020年度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单位
申报意向表
|
组织名称 |
|
法人代表 |
|
||
|
组织类型 |
□农业企业 □制造业企业 □服务业企业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
组织负责人 |
|
电 话 |
|
||
|
组织成立日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经济类型 |
|
||||
|
组织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
主管部门 |
|
||
|
职工总数 |
|
质量管理 |
|
||
|
申报工作 |
|
申报工作 |
|
||
|
联系人 |
|
联系人 |
|
||
|
1 |
|||||
备注:①经济类型指国有、有限责任、股份、集体、联营、私营、港澳台资、外商投资企业等,组织规模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213号)填写。②质量管理人员是指组织各级机构质量、检验、计量、标准等岗位的中层及高层管理人员。
③带“□”的项目,请选择相应的符合项在“□”内打“√”。
附件2
实施卓越绩效模式
先进单位申报表
组织名称: (公章)
所属行业:
所在地区:
填表日期:
江苏省质量管理协会印制
填 表 说 明
1.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单位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典型案例、证实性材料组成。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典型案例用标准A4纸正反双面打印,并按上述顺序合并软封面装订成一册,目录与内容相对应;证实性材料,标准A4纸正反双面打印软封面单独装订成册,目录与内容相对应。
2.申报表。应全项目填写,具体要求见各表后“注”。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未填项要说明原因。
3.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
4.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5.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6.证实性材料。包括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市场准入的产品、工程、服务类许可证、强制性认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已获取的各类体系认证(含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证书复印件;近三年的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仅需提供正文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的用户满意度评价报告;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质量荣誉(包括品牌)的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图及组织自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等。
承 诺 书
本组织郑重承诺:
1.遵守《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单位评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标准和规范。
2.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3.在获得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单位后,向在质协系统内并向社会推广本组织取得卓越绩效的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为提升我省各类组织质量管理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4.正确宣传所获得的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单位的荣誉。
法人代表签字:
组 织 印 章:
日 期:
一、 组织基本情况
|
组织名称 |
|
法人代表 |
|
||
|
组织类型 |
□农业企业 □制造业企业 □服务业企业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
组织负责人 |
|
电 话 |
|
||
|
组织成立日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经济类型 |
|
||||
|
组织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
主管部门 |
|
||
|
职工总数 |
|
管理人员 |
|
||
|
质量管理人员数量 |
|
科研人员 |
|
||
|
申报工作 |
|
申报工作 |
|
||
|
联系人 |
|
联系人 |
|
||
|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
|
1 |
|||||
二、组织简介
(限3000字)
|
组织描述 |
|
组织的环境:
|
|
组织的关系:
|
|
组织面临的挑战 |
|
竞争环境:
|
|
战略挑战:
|
|
绩效改进系统:
|
三、组织绩效
|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国内行业排名 |
|
1 |
资产总额 |
万元 |
|
|
|
|
|
2 |
投资收益 |
万元 |
|
|
|
|
|
3 |
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
|
|
|
|
4 |
非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
|
|
|
|
5 |
利润总额 |
万元 |
|
|
|
|
|
6 |
纳税总额 |
万元 |
|
|
|
|
|
7 |
销售额 |
万元 |
|
|
|
|
|
8 |
创汇总额 |
万美元 |
|
|
|
|
|
9 |
总资产贡献率 |
% |
|
|
|
|
|
10 |
资本保值增值率 |
% |
|
|
|
|
|
11 |
资产负债率 |
% |
|
|
|
|
|
12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次 |
|
|
|
|
|
13 |
成本费用利润率 |
% |
|
|
|
|
|
14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万元/人 |
|
|
|
|
|
1 |
万元总产值综合能耗 |
吨/万元 |
|
|
|
|
|
16 |
产品质量等级品率 |
% |
|
|
|
|
|
17 |
质量损失率 |
% |
|
|
|
|
|
18 |
新产品产值率 |
% |
|
|
|
|
|
19 |
产品销售率 |
% |
|
|
|
|
四、质量水平
|
产品(服务) |
执行标准 |
主要技术 |
本企业 |
国内同行业 |
国际先进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近三年产品(服务)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
|||||||
|
时间 |
产品名称 |
抽查机构 |
抽查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近三年产品出口检验检疫情况 |
|||||||
|
时间 |
产品名称 |
检验检疫部门 |
检验检疫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主要市场、安全、环保和节能指标
|
主要市场指标 |
|||||||||||||||
|
主导产品(服务) |
|
|
|
||||||||||||
|
|
年度 |
国际 |
国内 |
国际 |
国内 |
国际 |
国内 |
||||||||
|
市场 |
2017年 |
|
|
|
|
|
|
||||||||
|
2018年 |
|
|
|
|
|
|
|||||||||
|
2019年 |
|
|
|
|
|
|
|||||||||
|
顾客 |
2017年 |
|
|
|
|||||||||||
|
2018年 |
|
|
|
||||||||||||
|
2019年 |
|
|
|
||||||||||||
|
主要安全指标 |
|||||||||||||||
|
序号 |
安全项目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国内行业排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环保和节能指标 |
|||||||||||||||
|
序号 |
环保和节能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国内行业排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
获奖名称(含等级) |
获奖时间 |
颁奖部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单位
评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引导和激励组织追求卓越的经营质量,增强组织综合竞争能力,提升我省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江苏省质量管理协会组织开展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单位评审活动。为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单位是对应用卓越绩效模式,并在各方面取得显著绩效的组织所授予的在经营质量方面的荣誉,每年组织一次,活动面向省质协会员单位开展。
第三条 评审遵循为申报组织创造价值的宗旨,坚持“高标准、少而精、树标杆”的原则,根据评审标准对组织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评审,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 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 奖项设置
第五条 根据组织管理成熟度水平设置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单位称号,获奖数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0家。
第三章 评审标准
第六条 评审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GB/T19580-2012)。标准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以及结果七个方面明确了对组织的评价要求。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申报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江苏省质量管理协会会员单位,在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二)重视质量经营,认真践行卓越绩效模式,对照评审标准开展自我评价与改进,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已获认证注册;对有强制性要求的产品已获认证注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和环境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用户投诉;
(五)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 评审组织
第八条 评审活动的组织机构由领导机构、评审机构组成。领导机构为评审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评审机构由活动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和活动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两级机构组成。
第九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评审活动基本原则、规则;
(二)研究确定审定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组的组成人员;
(三)研究解决评审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审定委员会由省质协系统主管质量工作的负责人及权威的质量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评审工作报告;
(二)审定获奖组织名单;
(三)为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由具有理论和实践经验的质量管理专家、质量工作者和评审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工作报告;
(二)确定推荐获奖公示名单;
(三)为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为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按照领导小组授权,开展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评审全过程的服务工作。
第六章 评审员
第十三条 评审员由熟悉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熟练掌握卓越绩效模式及评价方法的各行业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 评审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有关质量、经济的法律法规;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员职责,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公正严明。
(二)教育水平: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接受过《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及评审方法培训,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
(三)实践经验:具有五年以上的管理和管理研究的工作经历,有丰富的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
第十五条 评审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招募,参与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工作。对往年曾参与评审工作但未严格遵守有关评审纪律或未体现评审专业水准的评审员,将不予聘任。
第七章 评审程序
第十六条 自愿申报。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组织,根据自愿的原则,按照评审标准和要求,提交本组织经营管理情况申报材料,做出申报承诺,必要时由所属行业或所在地区质协或质量推进组织出具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组织的基本条件、推荐意见、组织信用信息和材料的完整性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八条 资料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员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依据评审标准进行资料评审,根据资料评审结果确定进入答辩环节组织名单。
第十九条 答辩。由评审员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组织高层领导进行答辩,确定进入现场评审阶段的组织。
第二十条 现场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确定进入现场评审阶段的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第二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根据现场评审结果,审议确定推荐获奖组织名单。
第二十二条 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推荐获奖组织名单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和相关政府部门意见。公示期为7天。
第二十三条 审定。审定委员会听取评审工作报告,审定获奖组织。
第二十四条 表彰。对获奖组织,江苏省质量管理协会授予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单位奖杯和证书,择优推荐申报全国质量奖,并在省级有关媒体上公布获奖单位名单,召开经验交流大会进行表彰,宣传、推广获奖组织的先进经验,引导广大组织学习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八章 评审纪律
第二十五条 评审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 评审员要公正严明,实事求是,团结协作,讲求效率,工作认真,保守秘密。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评审员资格的处分。涉及法律责任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七条 申报、接受评审的组织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组织,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申报及接受评审的资格。
第二十八条 评审员和接受评审组织互相监督,将违反评审纪律的行为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章 获奖组织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奖组织进行必要的监督,获奖三年后对组织的经营管理、综合绩效的稳定性及发展趋势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在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第三十条 获奖组织有义务参加江苏省质量管理协会举办的有关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推广活动,有义务宣传、交流其质量经营的成功经验,带动我省广大组织整体水平提升。
第三十一条 获奖组织如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在一个月内书面报告江苏省质量管理协会:
(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境事故;
(二)国家、行业、地区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质量不合格;
(三)用户对质量问题反映强烈,有顾客、员工、供应商、股东、社会等相关方的重大投诉。
第三十二条 获奖组织在满足本办法第四章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基础上可以自愿提出再次申报:
(一)通过了获奖三年后的确认;
(二)确认工作结束三年以后;
(三)获奖企业主体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改变。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附件